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筑建信息咨询服务(南昌市分公司)拥有了一支技术精湛、服务意识强、具有强烈敬业精神的员工队伍,可以为用户提供从 设计资质技术咨询、方案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到售后服务一条龙的服务;可以根据用户的不同要求,量身设计 设计资质在各个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5.1 一级资质标准
35.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35.1.2 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具有的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通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6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电子、电气、通、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35.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民航空管工程 2 项或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机场弱电系统工程 2 项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5.2 二级资质标准
35.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35.2.2 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具有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通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8人,其中电子、电气、通、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2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什么资质?是否可以分包?
什么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方式是一种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等负责。
建设单位是决定是否采用工程总承包的主体,但对具体什么建设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管理办法只给出一个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原则,并未给出明确的要求。
目的是给予建设单位较大的自由度,释放更大的政策红利,令工程总承包活动市场化良性发展。
除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外,建设方也可以直接发包,确定总承包单位。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什么资质?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了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什么资质?
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但同时第十二条也给出了设计企业获取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获取设计资质提供了便利途径,反映出管理部门既明确联合体投标的法律地位 ,又严控项目质量和强化责任归一性的意图。回归工程总承包明确责任制的初衷,也便于建设单位统一管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可否分包?如何分包?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无需招标。但针对以暂估价形式确定在总包合同里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分包时,如果分包内容达到了发改委16号令的依法必须招标标准时,分包也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不过小编认为以招标来的总承包也不能违反《招标投标法》对分包只能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出去,即不得把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和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至于如何判断何为设计、施工的主体部分,还有待相关部门甚至司法予以明确。
工程总承包单位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如果中标称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意味着将承担大量的责任。
首先,总承包单位要为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包括分包部分,总包单位及其项目经理依法要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其次,总包单位要对所承包工程的生产负总责,即便是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的事故,总包单位也不能免责。总包单位要依据总包合同对工期控制管理负责,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总包单位还要签署工程保修书,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并且不能以与分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资质对业绩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在工程设计资质到期之前,需要资质延期,对于延期的问题就需要做一个详细的了解,今天为大家做了几点问题汇总!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延期申请表》(带条形码)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一)综合资料及人员资料( 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正、副本;
3、企业上一年度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4、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企业生产许可证;
6、企业法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
7、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养老保险凭证(近三个月);
8、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近三个月的)。
(二)工程业绩资料(第二册):
1、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2、符合 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证)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考查合同额的业绩指标需附明细)资料等。
4、如新业绩与原申请业绩中指标相对应且合格,不申报原申请资质时业绩,以新业绩为准(并附业绩确认单)。


建筑施工生产管理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具有决策权的,主要负责人应对企业的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管理体系,建立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确保生产投入,监督检查企业生产,及时生产事故隐患和实施生产责任。
主要负责人应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生产评估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管理和技术支持措施。
如果项目需要签订总承包合同,总承包企业应与分包企业签订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生产责任。
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检查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评估项目负责人的生产管理能力。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不能够履行职责,应当责令其进行更正,并在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应记录在公司和项目管理文件中。
二、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资质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项目管理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全权负责项目的生产管理,建立项目生产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实施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生产成本的有效利用。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工程生产管理,对危险工程和子项目进行监测,及时查处施工现场事故的隐患,隐患的调查处理应记录在项目管理档案中,报告并进行现场救援。
如果项目需要签订总承包合同,总承包企业的负责人应定期评估分包企业的生产管理。
三、专职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中包括企业生产管理组织的人员和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的生产管理,重点关注项目负责人、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处理违规行为。在建项目,并将其记录在企业管理文件。
项目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监督高风险子项目专项施工计划的建设,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如果不能处理,应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生产管理机构,检查和处理应记录在项目管理文件中。








